"百年陕西公路"历史资料征集启事
2019年,陕西省公路局将迎来100周年华诞。为充分展示100年来我省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伟大历程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增强全省公路交通行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鞭策和鼓舞全省公路交通职工砥砺奋进,为建设交通强国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各个历史年代与陕西公路有关的各类实物、历史影像、图片及相关文献资料。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一)图片、视频资料
1.不同时期具有时代特征的生产、生活照、历史照片。
2.不同时期具有时代特征的集体合影。
3.不同时期具有时代特征的实物、公路照片。
4.不同时期领导慰问及现场指导照片。
5.不同时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成果类照片。
6.我省公路交通行业走出去的历史文化名人照片。
7.各个历史时期各公路管理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照片。
8.各个历史时期公路管理机构所在地建筑、风光等局容局貌照片等。
(二)实物资料
1.各个历史时期公路生产、生活工具。如具有某一时代代表性的铁锹、十字镐、双齿洋镐、测量器具、拉毛器、人字筛、补坑器、疏涵铲、多用修树刀、收费员、路政员、养护道工标志服装等。
2.不同历史时期具有行业特色纪念意义的物件。如锦旗、徽章、工作证、会员证、书信、音像、视频、特种票证及重大事件或活动纪念品等。
3.不同时期省级以上先进人物的奖牌、证书、相关实物及资料等。
4.能够反映我省公路事业发展历史的其他重要物证。
(三)文献资料
1.各个历史时期我省公路管理机构沿革资料。
2.各个历史时期与公路相关的报纸、重要会议讲话稿、重要项目开竣工资料、工作日志、各类批示、批件、撰写稿件及发表文章的手稿、当时原始务工的记录、公路交通职工发表或出版的作品集等资料。
3.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有征集价值的并与公路交通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与公路交通有关的书籍、杂志等。
4.能够反映陕西省公路历史的其他重要文献资料。
二、征集原则与形式
资料征集提倡、鼓励无偿捐赠,捐赠者拥有所捐资料和实物的捐赠署名权。对于确有重要价值而收藏者本人不愿无偿提供资料,经所有者同意,我局可进行复制。凡捐赠的实物、资料和文献,经我局确认后,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荣誉证书》。特别重要的资料,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征集要求
1.按照“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的原则,老照片要求影像基本清晰,内容真实无损毁或修改;老物件要求外形基本完整,非仿制品。
2.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翻拍照片边长不小于4000万像素,规格为JPEG),原照片尺寸不限。
3.提供照片时尽可能附简明文字,说明每幅照片的拍摄时间、内容、照片记载事件、地点、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照片来源、所有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老物件也应附简要说明。
4.对于体积较大不宜移动的实物,可以照片的形式提供。对不在本单位和人员保管,但知晓其去向的有关资料,请及时提供线索。
5.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所有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资料提供者承担。
四、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凡有意捐赠上述影像、图片等资料的单位、个人或知情者,可直接与省公路局办公室联系, 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 江 联系电话:029—88408475
联系人:郝 鹏 联系电话:029—88408556
地 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
邮 编:710068
邮 箱:34394502@qq.com 1959325931@qq.com
陕西省公路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