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申请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
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 2.申请原因:在汉中市范围内从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施工活动。 |
申请材料 |
1.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申请书。 2. 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本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及涉及交通管制项目的安全保畅方案; 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5.安全施工承诺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许可规定时间内施工未完成的,申请延续施工许可需涉路施工许可证原件、路政许可申请书。 |
申请方式 |
1.网上申请:打开陕西政务服务网(汉中)→“部门分厅”→“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涉路施工活动”、“涉路施工活动”→“在线办理”,注册/登陆账号,根据网页提示上传相关资料附件进行申请。 2.现场申请:在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清单进行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 2.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3.现场踏勘:市交通局进行现场勘验,提出勘验意见。 4.评审。根据需要可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对施工方案不满足安全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整改。 5.决定及送达:做出审批决定后,电话通知申请主体现场领取。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修改或重新准备申请材料时间及专家评审时间) |
审批部门 |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受理地点 |
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916-2109069 |
注:1.办理涉路施工活动许可证核发时,同时发放涉路施工活动安全通知书,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2.所有材料一式3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加盖印章。 3.许可规定时间内施工未完成的,需在涉路施工许可证到期前10日内申请延续施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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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公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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