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路局
关于316国道老丈沟危桥改建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316国道老丈沟危桥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反馈:汉中市公路局,地址:汉中市滨江路28号
电话:18009166665
2022年4月28日
316国道老丈沟危桥改建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报批稿)
建设单位:汉中市公路局
编制单位:陕西秦巴微度水土流失监测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316国道老丈沟危桥改建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置 |
316国道老丈沟危桥改建工程项目 |
|||||||||||||||
建设内容 |
新建老丈沟大桥一座长141m及两端引线道路 |
||||||||||||||||
建设性质 |
新建项目 |
总投资(万元) |
1996.9 |
||||||||||||||
土建投资(万元) |
1385.1 |
占地面积(m2) |
永久 |
0.329hm2 |
|||||||||||||
临时 |
0.180hm2 |
||||||||||||||||
动工时间 |
2022年2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月 |
||||||||||||||
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利用 |
|||||||||||||
0.41 |
0.02 |
0.12 |
0.51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渣)场 |
无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地貌类型 |
沟谷 |
|||||||||||||
原地貌土壤侵模数 (t/km2.a) |
600 |
允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选址无法避让,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需要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并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可以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6.46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0.329hm2 |
||||||||||||||||
防治标准及等级 |
防治标准及等级 |
西南紫色土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防护率(%) |
92 |
林草覆盖率(%) |
25 |
||||||||||||||
林草植恢复率(%) |
97 |
|
|
||||||||||||||
水土保持措施 |
主体已有:路基排水沟100m。 方案新增:临时挡水埂93m,边坡植爬山虎绿化330m2;淹没线以下施工场地实施清理平整0.151hm2;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30m,临时沉砂池4座,临时拦挡55m,临时苫盖100m2,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
工程措施 |
3.57 |
植物措施 |
1.56 |
|||||||||||||
临时措施 |
2.16 |
水土保持补费 |
0.5593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09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另计 |
||||||||||||||||
方案编制与设计费 |
7.0 |
||||||||||||||||
|
|
||||||||||||||||
|
|
||||||||||||||||
总投资 |
14.93 |
||||||||||||||||
编制单位 |
陕西秦巴微度水土流失监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汉中市公路局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张远桥/13669161696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康壮/13335361158 |
||||||||||||||
地址 |
汉台区虎桥西路汉水名城38#604 |
地址 |
汉中市滨江路28号 |
||||||||||||||
邮编 |
723000 |
邮编 |
723000 |
||||||||||||||
现场照片
主体工程桥位选址位置
选址的预制场地
1.1.1.1 项目必要性
老丈沟桥于1972 年建成通车,修建年代较久,桥梁采用实腹式圬工结构,设计荷载等级为汽-15、挂-80,设计标准低,桥梁荷载标准几经变迁,现已提升为公路Ⅰ、Ⅱ级荷载,远高于原设计荷载,受当时建设条件所限,加之多年超负荷运营,导致结构存在不同程度病害。目前老丈沟桥原有老桥满足不了超负荷运营,存在主拱圈多处受水侵蚀,部分石料风化严重等病害,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为4类,给来往的群众带来极大的隐患和不便。
原老丈沟桥位于316 线“U”型弯道之上,水库南、北两侧圆曲线半径分别为40、22m,沟头回头曲线半径24m,该段路线地形条件复杂,视距不良,安全事故频发。自2007年到2019年该处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已成为交通制约和经济发展的“瓶颈”。
1.1.1.2 项目位置
316国道老丈沟危桥改建工程项目位于汉中市汉台区316国道老丈沟沟口,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55′47″,N33°16′46″。
1.1.1.3 项目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1.1.1.4 项目建设规模与等级
对局部路段进行“裁弯取直”,新建一座 4×30+20 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全长235.82米,其中桥梁全长 141 米,两端引线长度为94.82m,,桥宽 10 米,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使用年限100年,桥梁抗震等级8级,引线按三级公路设计,设计时速 40km/h。
1.1.1.5 项目组成
项目包括长141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一座及两端94.82m连接部分。
桥梁横跨老丈沟沟口,上部结构采用(4×30+20)米装配式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1.1.1.6 项目拆迁及安置情况
本项目不存在拆迁问题。
1.1.1.7 项目工期计划
本项目工期12个月,已于2021年12月开始,计划2022年11月底结束。由于受石门水库水位的限制,当前项目已开工,正在实施水位线以下的建设内容。
1.1.1.8 项目投资
工程总投资1996.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85.1万元。
1.1.1.9 项目占地
本项目占地主要包括主体桥梁占地、道路拓宽占地两部分。项目总占地面积0.16hm2,其中林地面积0.10hm2,水域面积0.06hm2,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由林地、褒河水库国有水面面积组成。
1.1.1.10 项目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土方开挖0.33万m3,填方0.02万m3,借方0.12万m3,综合利用0.51万m3。
本项目当前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已完成,处于开工准备阶段。
项目区属秦岭低山地貌,地形复杂,坡度较陡。
项目区为汉江流域一级支流褒河流域,项目处于褒河一小支流——老丈沟沟口,属石门水库库区范围,项目将跨越石门水库水域,主体项目的四组桥柱均处于石门水库最高水位淹没范围。
项目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温暖湿润、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4.5℃,无霜期年平均234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478.4小时,年总辐射105.1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水量855.3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4月至10月,9月最多。
土壤类型为黄褐土,以山地石渣型为主。
项目区植被类型为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针阔叶混交林,主要植物品种有松、栎、柏、棕榈、杨树、柳类、槭树、麻柳、蔷薇、石楠、竹类、狗牙根、三叶草、芦苇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通过,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
(2)《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2013年7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1日施行)。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号令,1995年5月30日,2005年7月8日修订);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定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水保〔2013〕188号);
(2)《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15〕38号);
(3)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的通知(陕水发〔2016〕35号);
(4)《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办财务〔2017〕75号);
(5)水利部办公厅文件《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6)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行政审批改革的通知》(陕水保发〔2018〕25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根据主体工程施工时序安排,本工程于2021年12月已开工,计划在2022年11月完工,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3年。
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包括桥梁主体占地、防护边坡区域、施工场地外围因施工作业存在的扰动区域三部分组成,总面积0.329hm2。其中:
桥梁主体0.116hm2,包括桥梁占用水域面积0.059hm2,占用岸坡面积0.057hm2。
防护边坡区域主要范围为主体桥梁路基开挖形成的两边稳定边坡,面积为0.033hm2;
施工作业存在的扰动区域以合理施工作业方法扰动的主体与边坡外围的区域,包括施工围堰占用区、桥柱施工平台机械作业操作空间,施工作业通道扰动范围,面积0.18hm2。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Ⅰ级标准。
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规定,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Ⅰ级防治标准,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后确定本方案防治目标为:
1)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以上。
2)土壤流失控制比:标准值0.85,项目处于轻度水土流失区,修正目标值不低于1。
3)渣土防护率:标准值施工期不低于90%,设计水平年不低于92%。
4)林草植被恢复率:标准值达到97%以上。
6)林草覆盖率:标准值23%。项目处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按GB50433-2018规定提高2个百分点。执行25%。
项目处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选址无法避让,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的规定,项目采取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并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可以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因此项目选择址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1)建设方案评价
1)主体项目采用裁弯取直建桥方案,根据道路通行量、现场地形情况合理确定桥型方案、工程规模和工程等级,有利于控制工程建设扰动范围和对水土保持的影响,符合水土保持规定;
2)主体结合桥型方案,确定了灌注桩施工方案,有利于减少土石方挖填,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主体针对石门水库水深较大施工容易造成水体污染,泥沙增多,淤积水库的具体实际,采取了矩形双钢沉箱围堰施工方案,可以大幅减轻施工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以及对石门水库可能造成的水体污染、泥沙沉积;
(2)工程占地
1)项目施工方案采取租用生产、生活场地减少项目扰动和占地;
2)项目在土石方平衡方面采取外借、调出利用土石方减少了弃渣场、取土场的设置,可以减少项目占地;
3)项目施工采用灌注桩施工、矩形双钢沉箱、围堰施工等方法和工艺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扰动范围和占地;
4)项目挖填施工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工艺方法施工,有利于边坡稳定,减少滑坡、垮塌控制项目占地范围;
5)项目按照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占地的相关指标进行设计,有效控制了项目占地范围;
6)项目建设中没有占用耕地和公益林,符合耕地、森林保护的有关政策;
因此,项目占地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土石方平衡
项目施工采取了对开挖的土石方最大利用的方案,符合土石方平衡的要求;
项目采取外借其他项目土料用于本项目,调出本项目多余土石方用于其他项目进行合理利用,符合土石方平衡的基本原则。
以上项目的土石方平衡方法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因此,本方案认为本项目的土石方平衡是合理的。
(4)施工方法与工艺
主体工程在以下凡个方面采取了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工艺和方法:
1)项目施工所需土料采取外借其他项目废弃土料进行利用,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料采取调出至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合理利用,避免了项目设置专门的取土场、弃渣场可能加剧水土流失及危害。同时从生态环境整体层面可以减轻水土流失的影响;
2)项目建设采取租用现有场地用作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桥梁预制场,减轻了项目占地和扰动范围,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3)项目对于灌注桩施工采取了泥浆循环利用,分别设立泥浆池和废浆池,对泥浆进行合理储存,防止泥浆外流可能产生水土流失;
4)主体项目采用了矩形双钢沉箱围堰施工工艺,该施工工艺在较深水位条件,替代了围堰施工需要大量土石方进行围护和拆除的工作量。
5)本项目在钢套箱(沉箱)围堰工艺中,采取高强螺栓连接,设置橡胶止水,混凝土封底等措施,可减少项目造成的水污染和水土流失。
6)灌注桩施工管理中提升出了强化泥浆的控制,可以有效控制施工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7)土石方施工采取推土机推土、挖掘机挖装、自卸车外运的机械配合作业施工方法。实行随挖随装,随装随运,可以从源头上减少造成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8)路基开挖按测量开挖线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不超挖、爆破,有利于水土保持;
本方案认为:主体工程采用了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施工工艺和方法优化措施,存在措施不全面,存在产生水土流失的环节和可能性,需要补充以下内容:
1)施工裸露面的苫盖保护;
2)施工场地雨水与地表径流的合理排放措施;
3)裸露地表径流泥沙需要设沉砂措施。
(7)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评价
主体设计了100m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布设于路基一边,进行路基区地表径流的排放,经复核其布设位置、结构形式、断面尺寸、坡度比降、排水能力均可以达到水土保持所需的功能和标准规定可以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中缺乏边坡绿化措施设计,不利于水土流失防治,需进行设计补充。
2)项目施工扰动水库水域,缺乏施工场地清理措施。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扰动后流失总量为6.46t,其中施工期扰动后流失量为5.93t,自然恢复期流失量为0.53t。
项目建设新增流失量为6.46t,其中施工期新增流失量为5.93t,自然恢复期新增流失量为0.53t。
施工期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
根据项目总体布局特点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按照不同施工工艺特点进行防治,在分析评价主体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基础上,补充新增防治措施,形成了较完整、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总体布局:
1)沿桥梁主体两边路基设临时排水沟100m,与主体永久性排水沟布线一致,其中起点端66m,终点端34m;
2)沿桥梁主体两边在临时排水沟下端的桥柱平台上分别设临时沉砂池,共4座,起点端2座,终点端2座;
3)在主体废浆池与临时排水沟间、临时沉沙池之间设临时水平截水沟共70m;
4)施工期间对于岸坡裸露区实施临时苫盖0.178hm2。
5)主体基础工程完成后根据主体设计沿桥梁主体两边路基设排水沟100m,其中起点端66m,终点端34m;
6)每个灌注桩平台外边设挡水埂一道31m,共三道(其中库底平坦区不设)总长93m;
7)淹没线以下施工场地实施清理平整0.151hm2;
8)对淹没线以上施工场地岸坡坡面部分实施种草绿化0.130hm2;
9)灌注桩平台内边坡脚、路基边坡脚种爬山虎78株,绿化面积0.048hm2。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4.93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措施投资3.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1.9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0.57万元,植物措施1.56万元,临时措施2.16万元,独立费用为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56万元。
本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对基础开挖面、临时堆土区采取土地整治、覆土绿化或植被恢复,从景观角度出发,选取植物的立地条件、对原有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了补充和调整,使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恢复和改善。具体表现为:
(1)通过各项水保措施的综合治理,项目区治理度明显提高,林草措施面积增大,林草覆盖率也相应提高,项目区的土壤侵蚀模数大幅度下降,使土壤氮、磷、钾及有机质含量显著增加,土地生产力、产出率逐步提高。
(2)通过土地整治措施使部分未利用和难利用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即宜林宜草地,实施土地整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3)由于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的提高,使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安全有了保障,从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
(4)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可以满足项目的安全运行。
表1-1 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指标达标情况表
序号 |
防治指标 |
方案目标 |
预测值 |
达标情况 |
1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7% |
98.9% |
达标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1.03 |
达标 |
3 |
渣土防护率 |
92% |
98.5% |
达标 |
4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8% |
达标 |
5 |
植被覆盖率 |
25% |
53% |
达标 |
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项目处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可以采取提高防治标准,减轻项目对水土保持存在的影响,项目布局符合节约用地原则;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合理,土石方平衡总体合理,水资源与雨水利用方案合理,项目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可行;但施工过程中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不全面、不系统,施工临时排水、沉砂、苫盖措施不完整、不明确,需通过本方案完善以上措施。因此,本项目建设可行。
附件: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验收清单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
|
1 |
挡水埂 |
m |
93 |
|
2 |
施工场地清理平整 |
hm2 |
0.151 |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
|
1 |
种植爬山虎 |
hm2 |
0.048 |
|
2 |
种草 |
hm2 |
0.13 |
|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
|
|
1 |
临时苫盖 |
m² |
1780 |
|
2 |
临时排水沟 |
m |
170 |
|
3 |
临时沉砂池 |
座 |
4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公路局”网站
是否继续?